【红树林金融观察026期】前脚“副中心”,后脚“上交所”!

导读:随着北海市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在努力将北海向海金融示范区打造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副中心的道路上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开始引起...

随着北海市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在努力将“北海向海金融示范区”打造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副中心”的道路上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开始引起了中国金融第一城市的高度关注,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逖逖率队考察了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

上海证券交易所领导考察北海现代金融产业城

2020年6月16日上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逖率队一行8人到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考察交流,自治区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处长庞春潮、副处长胡亚峰,北海市副市长卓英子等陪同实地调研。产业城董事长余邦瑞等热情接待上交所领导一行。

首先,产业城董事长余邦瑞带领刘逖一行参观了产业城招商办公室,双方就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产业规划和目标计划进行了座谈。

会上,余邦瑞董事长就产业城核心产业定位,核心产业共生共养生态圈,支撑核心产业的配套产业链,产业城招商和运营实施手段,首发区发展规划,产业城招商运营风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另外,双方就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和广西面向东盟金融门户政策进行了沟通探讨,并实地考察项目地址。

会后,产业城董事长余邦瑞带领考察团前往红树林湿地公园。欣赏感受近3000亩红树林的美好气息。

本次考察,项目规划得到了考察团一行的高度认可,产业城未来可期,期待更多企业入驻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

据了解: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位于广西北海市中心城区东南部,西邻冯家江湿地公园,东接红树林生态旅游区,距离“天下第一滩”银滩仅1.5公里。

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是广西双百双新重点项目,是广西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的核心规划区,是北海市政府建设金融商务区和金融科技城、打造现代金融业和高端服务业共生生态圈的示范园区。

产业城旨在成为国内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高端服务业集聚高地,建设面向东盟一路一带金融和科技合作交流的桥头堡。

为北海打造一个“金融科技、新金融、创新科技、互联网服务业”的产业资源聚集的良性共生生态圈结合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国家政策,引进国内外产学研有机融合的“北部湾金融硅谷”打造汇聚企业、汇聚人才、汇聚资金的东南亚金融科技中心。

北海向海金融示范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副中心

今年以来,北海市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着力打造广西金融发展新高地。

以面向东盟门户建设为重点,打造广西金融副中心

出台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对标全国先进水平,出台了《北海市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奖励扶持政策》,将私募股权投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基金管理等10余项类金融行业列为北海发展金融的主攻方向。

成立北海市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工作的领导机制。

金融牌照取得新突破。全区首创政银担注册资本金托管三方协议,推动5家融资担保公司获批设立,占全区新设立融担机构数的83%。推动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成为唯一一家在广西区内正式营运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利用我市上市公司壳资源,引入北京天下秀科技公司并协助其成功重组,成为广西第一家独角兽企业。引进私募基金管理人11家,5只基金完成募集备案6.85亿元,实现北海市私募基金行业重大突破。

先试先行,推动创新。今年设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强化金融工作力度。举办北海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研讨会。组织召开全区首次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研讨会。推动北海成为全国首个建成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岛景区的城市。

二、以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为载体,打造高端金融集聚区

精准招商,推动企业落地北海。通过我市优势金融支持政策、良好金融环境及以商招商等方式,营造现代金融服务业招商氛围。举办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座谈会暨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企业入驻签约仪式,助推金融牌照聚集群发展。

截至2019年11月末,我市注册落地企业143家,现代金融服务业118家、高端服务业10家、其他贸易等行业14家。其中含上市公司旗下企业5家,中国500强旗下企业1家。

企业注册资金超100亿元,预计企业正常营业后营业额达61亿元,税收贡献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414人。目前,已入库鼓励类认定46家。至少10家企业实现累计营业额3.37亿元,税收贡献4931万元。

完善招商机制,打造项目监管新模式。以东盟门户独特政策为基础,建立招商绿色通道服务体系,编制《招商手册》《“一站式”入驻服务指南》等配套服务材料。建立招商协调机制,召开周、月、半年、全年定期和不定期工作协调会,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创新担当,打造项目监管模式。为解决金融产业城项目总体考核目标问题,厘清权责,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市金融办与土地竞得人分别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项目财产移交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开创政府部门直接考核和监督项目进展新模式。

三、着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信贷获得工作取得实效

出台《北海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及《北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获得信贷指标实施方案》,推动银行机构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建立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执行申贷材料统一公告、一次告知、一次补齐制度;推动银行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直联,实现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零次跑”。

截至10月底,北海市银行机构1000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平均办理环节2.33个、申请材料2.43份、办理时间3.14个工作日(含办理抵押时间),与2018年相比,办理环节压缩50.9%,申请材料时间压缩85.9%,办理时间压缩80.0%。获得信贷指标获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指标红榜第一名。

四、推动跨境金融创新,打造跨境投融资服务基地

全面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从业务模式、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创新试点,逐步扩大对公跨境业务线上服务范围,提高跨境业务办理的电子化水平。去年1-9月北海市辖区跨境人民币收付合计33.43亿元,同比增长15.87%,结算量排全区第4,共为7家试点企业办理轧差试点业务67笔1876万美元。结算量和企业数量均连续多年领跑全区,为企业节约7.58亿美元外汇资金占用量。

积极推进移动支付业务。在全区率先建成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涠洲岛示范景区,推动可受理银联手机闪付或二维码拓展商户500余户,涵盖门票(上岛费)、船票、酒店、民宿、餐饮、娱乐、商超等商户类型,景区实现受理标识全覆盖,推动北海成为全国首个建成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景区的城市之一。

不断丰富外币币种。目前,辖内银行机构可兑换的东南亚外币现钞币种有柬埔寨瑞尔、泰铢、越南盾、文莱元及印尼卢比,和北海市有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的国家达48个,跨境人民币结算主体187个。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更多东盟国家外币,有效满足辖内客户在出国、旅游、商务活动等方面的外币现钞需求。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精神,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制定如下措施。

1、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

(1)加大对持牌类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对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在广西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2)支持金融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集聚。对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直接隶属于金融机构总部且单独设立的业务处理中心、集约运营中心、资金管理中心、金融研发中心、金融数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销售中心等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金融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用电实行到户电度电价不高于0.349元/千瓦时。

(3)支持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对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新型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鼓励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对以公司制形式在广西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的,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以合伙制形式在广西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其募集资金规模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对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际募集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其实际募集金额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要素市场、持牌类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广西设立的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实验室等,按照其实缴注册资本和支持广西发展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奖励标准原则上为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支持面向东盟证券期货服务基地建设。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在广西设立的面向东盟服务基地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7)支持金融机构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对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和面向东盟证券期货服务基地,在广西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实际购房房价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照其年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年限不超过5年,单家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给予重点金融机构倾斜。对重点金融机构和项目的有关奖励和补贴,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享受上述扶持的企业应书面承诺,自享受年度起在广西持续经营10年以上,不改变在广西的纳税义务。不满10年迁离广西的,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2、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

(9)鼓励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加快建设南宁离岸金融中心、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推动建立跨境电子交易和资金结算平台,向广西区内和境外投资者提供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金融要素交易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为境外投资者参与广西区内要素市场交易提供人民币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等服务,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管理体系试点,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管理制度。推进在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开展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10)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对广西区内开展面向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其每年跨境人民币结算较上年增加量的0.06%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本行跨境收支总量中的占比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商业银行,给予年度奖励20万元。

(11)鼓励开展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对广西区内新增参与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参与区域交易市场新推出的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挂牌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开展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其年度实际交易量的0.l%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跨境信贷融资。对广西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贷款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按照其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每户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3)支持开展跨境保险服务。对广西区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保险服务,按照其出险案件赔偿金额的1%给予理赔费用补助,每家机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4)支持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对广西区内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按照其出险案件赔偿金额的5%给予费用补助,每家机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5)支持跨境股权债权融资。对广西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的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人民币股权债权融资、并购重组、代理证券期货交易,按照其融资金额的0.1%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实施金融创新奖励。每年对广西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成果进行等级评定和奖励。其中: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70万元;三等奖7名,奖金各40万元。

3、推动区域重大金融改革:

(17)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等设区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对年度考核评为第一名的设区市,次年给予财政奖补资金800万元。鼓励广西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理分配经济资本、信贷资源等有效方式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定期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引导其加强对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绿色保险发展,对广西区内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保险业金融机构,按照其出险案件赔偿金额的3%给予费用补贴,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8)支持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创建。支持南宁、北海、防城港、崇左等设区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对年度考核评为第一名的设区市,次年给予财政奖补资金800万元。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创新。支持区域性保险交易市场(保险交易所)建设,对通过保险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成交的保险产品、再保险产品,按照不超过交易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保险基础性平台建设,对保险技术共性实验室、风险管理大数据库、跨境保险企业对保险企业线上交易平台等重大平台建设给予费用补助,每个平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9)支持争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支持百色等设区市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统筹现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金融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担保奖补等资金,重点向试验区倾斜。对获批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资金800万元。对支持乡村振兴力度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涉农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20)支持开展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自治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对试点设区市给予重点扶持,证券交易所广西服务基地给予重点辅导,推动试点设区市在科创板与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广西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攻坚工程、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工程、信用债券发行、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体系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健全资本市场服务能力。

(21)支持各地特色金融发展。结合当地资源禀赋,赋予各设区市特色金融功能定位。支持南宁市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打造投资大厦、基金大厦、保险产业园等金融特色楼宇和特殊功能区。将北海、钦州和防城港等设区市定位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副中心,着力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金融中心,支持北海市建设向海金融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自下而上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争创试点,营造全区性的金融改革创新氛围。完善金融改革评价机制,建设评价信息系统,打造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县。

4、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2)促进信贷增量扩大。根据广西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贷款增量,综合考虑年度贷款增量占比、增长幅度等相关因素确定支持对象,按照其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增量的0.03%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3)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对广西区内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分阶段累计给予奖励6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含柜台交易和借壳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广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广西且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享受奖励后不满10年从广西迁出的,应退回此项奖励资金。对广西区内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按照其融资额的0.5%给予奖励,年内单户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企业上市金融服务奖励办法,对企业上市过程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荐机构或保荐团队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4)支持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对广西区内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为广西区内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户担保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5)鼓励企业引进保险资金。对引进保险资金用于广西区内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养老社区、医疗机构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项目业主,按照其当年运用资金增量的0.5%给予贴息,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引进保险资金支持上述项目建设的保险业金融机构,按照其当年运用资金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6)鼓励实施并购重组。对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广西区内上市公司,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2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0万元。对引进资金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有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其当年引进资金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吸引优秀金融人才集聚:

(27)健全引才育才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提取一定比例税后利润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实施股权激励、奖金分红、技术入股、企业年金等激励政策。开展广西金融改革创新评选表彰活动。采取上下交流、横向交流、内部交流等方式,畅通金融机构和党政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内部间的人才流动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总部、东部地区选派高端金融人才来广西挂职或任职,在住房、交通、相关待遇等方面加强保障。

(28)支持高层次金融人才发展。在广西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中后台功能性服务机构、新型金融机构等,其从广西区外引进、年薪为上年度全区金融业平均工资10倍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由自治区财政和所在设区市财政按比例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个人当年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额度,奖励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29)落实金融人才优惠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向相应层次的金融人才发放“高端人才服务卡”,凭卡可直接到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具体办理或由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办理调入关系结转、本人及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人才安居、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自用物品进境免税证明、创业扶持等手续。鼓励东盟国家在广西区内高校就读的留学生到区内金融机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给予工作许可。

(30)实施金融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分类分层、梯队培养的思路,实施“领航”、“英才”、“远航”三大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培养支持激励机制,培养与金融开放门户发展方向相适应,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专业人才为主体,结构优化、梯次衔接、素质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探索设立八桂特聘专家,遴选高端金融人才,给予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特殊政策支持。

备注:

本措施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或今后出台的其他政策内容相重叠的,可选择最优惠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优惠。

本措施由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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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迅猛发展的北海,是整个大西南和大西北的“深圳”

 

西部陆海规划的三条主通道,条条通向北部湾:1、自重庆经贵阳、南宁至北部湾出海口(北部湾港、洋浦港)2、自重庆经怀化、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3、自成都经泸州(宜宾)、百色至北部湾出海口。

北海市位于中国南海之滨、北部湾畔。早在2000多年前,北海就是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始发港之一,在历史上多次走在对外开放的前列。解放初期,经济基础差、底子薄。1950年,北海地区生产总值1126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4元,财政收入17万元。

但北海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北海东连粤港澳大湾区,南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省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是西部陆海新通道陆海交汇门户。近年来,北海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和独特的资源禀赋,逐渐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据初步核算,2019年北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00.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全市财政收入242.27亿元。,全市服务业延续良好增长态势,增加值同比增长8.6%,居全区第三位。目前,北海市已经编制《北海市向海经济发展规划》,将大力构建“一岛、两带、三港、四路、五组团”向海发展格局,努力把向海经济打造成为绿色、开放、枢纽、海洋、惠民“五个经济”。

 

此外,在广西推进北钦防一体化《意见》和相关《规划》(2019-2025年)方案中,提出要造新的向海经济“走廊”规划,让“北钦防”(北海、钦州、防城港)空间相连,联系紧密,它们在历史上也曾为一个地区。

在未来的自贸区建设中,要加强“北防钦”一体化建设。要“建一廊三区多点两屏障空间格局,打造向海经济走廊”。

进入自贸区时代的广西,北海在广西,乃至整个北部湾城市,都会发挥更大的区域撬动作用。

北海作为北部湾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开放历史悠久,资源环境俱佳,要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抢抓机遇,在北部湾城市群发展中有新作为。

 

近年来,北海引进了12个百亿级大项目,其中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就赫然在列。

据了解,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是广西“双百双新”重点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以南,南珠大道以西,面朝红树林、比邻国家湿地,占地770亩,建筑总面积约 115 万平方米,其中有约22万平方米的商务商业区,内有1栋超高层总部大楼,2栋高层办公楼,且配有北部湾艺术中心,商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等相应的产业配套,在园区内同时拥有约70万平方米的配套住宅区,为园区提供非常便捷的生产,生态,生活的环境。

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是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旨在成为国内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高端服务业集聚高地,建设面向东盟一路一带金融和科技合作交流的桥头堡。为北海打造一个“金融科技、新金融、创新科技、互联网服务业”的产业资源聚集的良性共生生态圈结合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国家政策,引进国内外产学研有机融合的“北部湾金融硅谷”打造汇聚企业、汇聚人才、汇聚资金的东南亚金融科技中心。

相关链接二:

近200家企业进驻北海“金融城”并诞生8张金融牌照诞生

 

先有“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再有“红树林金融混业俱乐部”,俱乐部成立之时,便已有斐然的成绩作为基础。

截至2020年3月31日,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引进入驻企业近200家,累计实现实缴资本数十亿元。其中现代金融业企业151家,高端服务业12家。累计实现税收5亿元。引进投资类企业87家,实缴规模达20余亿元。

其中,已在协会备案私募基金5只,备案进行中1只,资产管理规模十多亿元。专业投资机构黄浦江资本、久期投资、华瓯创投、帝德投资、万豪投资、璞聚投资、佳沃集团等于北海设立投资持股主体。引进金融科技类企业46家,包括国内领先互联网头部企业360金融、小象优品、小赢科技、秦苍科技、中潜股份等。余学良先生表示,政企合作,促进经济发展;贴近市场,助力企业腾飞始终是我们服务企业的一贯宗旨。

金融服务,牌照引导,积极开放北海市的先行先试,支持企业在广西申请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牌照。瞄准全国行业头部企业开展精准招商,跟踪现代金融新业态,并积极破解金融科技的升级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新课题。

截至目前,北海市已推动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入驻企业获批6张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2张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地方金融牌照的获批已走在广西前列,特别是融资担保牌照获批数量占全区的83%。牌照的落地,离不开上级监管部门的支持,也离不开各家企业对北海的充分信任与大力配合。

近年来,北海市金融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北海提出的“建设金融商务区和金融科技城”的指示,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确定了以现代金融服务业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发展方向,提出“打造金融活跃城市”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中心。

而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正是落实北海金融战略的实体平台,为“红树林金融混业俱乐部”的会员源源不断地提供税收支持和金融牌照支持,为会员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资源和渠道能量。

相关链接三:

北海“红树林金融城”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反全球化浪潮此起披伏的大背景下,北海作为西南唯一出海口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非常适合中国企业作为进军东盟市场的桥头堡。为此,国家对北海给予了非常好的产业税收政策。

比如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目录范围内的新办企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免征属于地方留成部分,直接按9%税率申报纳税。假设某企业税前利润约1000万元,在其他地方按25%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约1000*25%=250万元,而在“红树林金融城”需要缴纳的税为1000*15%*60%=90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高端服务业及现代金融业扶持政策的企业,还能享受企业缴纳的税收北海市留成部分30%-60%的扶持资金奖励

“红树林金融城”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图所示:

 

注册北海红树林金融产业城的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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